全国化肥淡储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中国化肥网 作者:静柏 发布时间:2009-10-10 阅读次数:3738次
9月22日,我委经贸司和财政部经建司在山东省济南市联合召开了2009/2010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会议,我委价格司和监察局、铁道部运输局、供销总社、农发行总行等相关单位以及全国76家淡储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年来化肥淡储制度实施情况,研究部署了新年度化肥淡储工作,并就完善现行化肥淡储管理办法进行了座谈。
会议总结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实施五年来取得的成效。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是国家化肥政策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控化肥市场的重要手段。近几年,化肥淡储规模不断扩大,已从2004年底的615万吨增加到目前的1600万吨,承储企业从最初的20余家扩大到90余家,覆盖了除北京、天津市外的全国29个省、市、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衔接了化肥产销,缓解了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二是增强了调控能力,成为政府稳定化肥市场和价格的重要手段;三是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培育了一批稳定成熟的经营企业;四是促进了工商联营,支持了化肥生产企业发展;五是促进了改革深化,为放开化肥价格和经营创造了条件。
会议分析了化肥淡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化肥价格放开后,价格波动可能加大,企业经营风险随之增加;今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号),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进入化肥流通领域,这有利于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但也势必带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目前化肥供求关系已从总体紧张进入相对过剩阶段,部分氮肥、磷肥企业还在新上产能,今后企业经营面临着更大压力。
会议强调各承储企业要切实做好新年度化肥淡储工作。随着今年化肥流通全面市场化,对政府有效调控化肥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的运行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主要是如何在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的情况下更好地兼顾政府调控目标与企业经营目标的关系。做好新年度淡储工作,各承储企业必须增强六方面的意识: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服务和服从于宏观调控;二是要增强政策意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三是要增强服务意识,为上下游企业和农民服务;四是要增强危机意识,加快做大做强;五是要增强榜样意识,发挥带头作用;六是要增强合作意识,加强产销衔接和相互沟通。
会上我委经贸司和价格司、财政部经建司和监督检查局、铁道部运输局、供销总社农资局、农发行客户二部等单位的同志作了发言,对做好化肥淡储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农集团公司、中化化肥公司、安徽辉隆集团介绍了淡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各有关单位和承储企业就如何修改完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座谈。(静柏)